一、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简要说明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03年10月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
★“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的简称,实际是三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但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仍按一个国家对待,并按一个国家缴纳有关规费。
申请书件的准备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如何办理逐一国家商标申请
条件: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或在中国有住所;
3、或拥有中国国籍。
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
3、商标图样;
4、申明要求优先权,应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
三、如何办理欧共体商标注册
注册欧共体商标为想进入欧洲市场的企业提供了一条捷径。向欧共体商标局提出一次商标注册申请,就能自动获得在所有的欧共体成员国取得同等的权利,因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即使商标只在加盟国中的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或在中国有住所;
3、或拥有中国国籍。
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
3、商标图样;
4、申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需提供原商标在本国提出申请的副本及载明受理日期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