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陆勇)没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驰名商标能否使用?中山市某食品公司花了10万元买了个答案:不行!据悉,这是中国内地首次对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行为进行法律认定。在东莞市知识产权局昨日公布的2007年东莞10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中,该案例最具特色。
未注册驰名商标也受保护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美良介绍,原告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是“花好月圆”图形中国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人,荣华饼家及其关联企业从1950年开始将“荣华”、“荣华月饼”作为商品名称及商标使用,从1986年开始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注册了“荣华月饼盖图形”、“牡丹花图形”、“荣华”、“荣华月饼”等系列商标,但上述商标并没有在中国内地进行商标注册。
前不久,荣华发现广州市某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世博分公司、广州市某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仿冒原告荣华月饼的名称、商标和包装,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确认,三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和未注册驰名商标,并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判令三家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并限被告中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案是侵犯驰名商标及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典型案例,其中对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尚属中国内地的首次司法尝试。这位负责人称:“法院判决结果有力地打击了搭未注册驰名商标‘便车’的不正当行为,充分体现出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商誉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记者了解到,去年东莞经过行政和司法途径结案的知识产权案件共有 604件,这10个典型案例是从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推荐的19个知识产权案件中评选出来的,涵盖了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海关进出口等多个方面。
10大知识产权案例
●出租屋内非法制造假冒“达能”注册商标饮用水瓶案;
●五星级酒店大堂商铺售卖假冒国际名牌商品案;
●电子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建筑工程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侵犯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的“LACOSTE鳄鱼”商标专用权案;
●内地首次司法认定港澳未注册驰名商标案;
●广东唯美陶瓷商标被侵权案;
●网吧私放电影侵犯版权案;
●东莞××精密注塑有限公司侵犯EPSON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获外观设计专利仍有可能侵犯他人权利的不正当竞争案。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