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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促进服务业发展,查处侵权商标和商号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在为服务业发展积极提供服务的同时,要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侵犯服务业企业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意见》要求,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业发展积极提供服务。要积极鼓励企业注册服务商标。做好服务商标注册工作,加强驰名和著名服务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积极研究服务业企业在国外商标注册和保护情况,重视企业境外商标保护工作,指导和鼓励企业依据当地法律、利用国际规则维护在国外的商标权益,充分发挥商标注册和维权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开展国际化经营中的作用。积极争取设立商标国外维权基金,坚决反对“非中国制造”等损害我国形象的商标在国外获得注册。
摘自《中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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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市黄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9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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