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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回应山寨现象:或涉嫌违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昨日首次全面而正式地评价了目前IT产品领域流行的“山寨现象”。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田力普引用一家研究机构对山寨手机的分析报告称,有相当一部分山寨手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他说,这种现象不值得做任何肯定、宣传和欢呼,因为相关厂商已经涉嫌违法,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知道模仿、抄袭绝不是创新,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和态度。”
  但田力普表示:“一家企业,不管它是在山寨、村里还是在平原,如果它生产了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凝聚了创造和创新,而且质量好、功能更多、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同时又以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这就是应该肯定的,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创新。”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就此对CBN记者表示,“山寨”的概念难以清晰界定,不是一个严格的术语,其实就像一个大筐,将合法与非法的内容都装在了里面,所以无法简单地判断。各种“山寨”现象是否侵权,还是要具体分析、依法定位。
  “‘山寨’是一个流行的词汇,未必会持久,潮涨还会有潮落。”陶鑫良已经不太主张社会广泛使用这个词汇。事实上,此前深圳市政府一度打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使用“山寨”一词,最后也改为了“初级创新产品”。
  美国驻广州总领馆领事兼知识产权专员王伟柏对“山寨”产品相当了解。他告诉CBN记者,表面上很多山寨产品在功能、商标方面都会做得与被仿制对象有所差异,因为这些生产厂商不想当被告,而这也是他们一旦走上法庭的抗辩依据。王伟柏说,他看到过标识很像肯德基的餐饮店,还有类似宝马的汽车,以及将OLAY(玉兰油)改为OLEY的化妆品牌。
  他告诉记者,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知识产品保护领域就一直在变化发展,政府的立法、执法也都有很大的进步。至于“山寨”产品中存在的侵权现象,王伟柏表示:“这需要花时间去影响中国人。”
  而这一点上,田力普曾在多个场合强调,中国现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因为外部压力,而是为了自身的发展,为了实现向创新型国家的转变。
  “一个国家如果光靠侵权、盗版来生存和发展,是没有前途的。为什么中国要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从根本上逐步把这个问题解决,必须树立一种崇尚创新、鼓励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氛围。只有从文化上、观念上做这样的转变,才能够逐步消除和减少盗版、侵权、仿冒现象。”田力普昨天如是说。

                                 摘自东方网

发布人:广州市黄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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