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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如何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一、国内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

二、港台澳及国外的个人或企业申请国内商标事项

(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执照复印件及公章

三、国内个人或企业申请港台澳及国外商标事项

(一)、个人申请:个人申请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执照复印件及公章

四、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五、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七、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八、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九、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十、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发布人:广州市黄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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