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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须知
计算机软件登记 1.《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指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时,指其公司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此文件需公证、认证。 3. 源程序:1份 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共计60页;不足60页需提交全部源程序。 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页的左侧留出10mm的装订线,在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 4. 文档:1份 如软件的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或操作手册等,任选一种。(注: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100元。)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提交全部。 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页的左侧留出10mm的装订线,在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 5.其他与被登记软件有关的文件:如《版本说明》、《例外交存申请书》、《非职务开发软件证明》及著作权归属协议等。 6. 代理委托书 软件登记中心将在正式受理申请后的60日内完成对申请软件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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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市黄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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